已經在使用長照服務,可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嗎?

有可能,但不是「有長照資格」就自動符合;要看長照需要等級、服務類型及連續使用期間。

可以成為申請資格之一,但「有使用長照」與「已符合外籍家庭看護資格」不是同一件事。

現行制度納入符合規定的長照服務使用者,核心包括長照需要等級,以及由政府補助使用居家照顧、日間照顧或家庭托顧等規定服務連續達 6 個月以上。目前分流上,長照需要等級第 2 至第 3 級且符合服務使用條件者列一般案件;第 4 級以上且符合條件者列重症案件。

單純取得 CMS 等級,和已符合「使用指定服務連續 6 個月」的資格不同。若尚未符合這條途徑,也可檢查其他入口。例如被看護者同時年滿 80 歲,仍可能以 80 歲以上身分證明申請,只是案件分類與流程不同。

你的家庭情況可能和上面的例子不同

提出實際需求

資料依據

  • 勞動部、勞動力發展署家庭看護資格及輕重症分流

資料核對日:2026-09-04